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了丰富我校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经校领导同意,拟成立湖北理工学院老年大学。为此,特制定湖北理工学院老年大学成立实施方案。
一、湖北理工学院老年大学机构设置
老年大学设校长一名,副校长二名,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名,校领导均为兼职。校长由学校分管老干部工作的校领导或湖北理工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处长担任;副校长由湖北理工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由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兼任。
二、老年大学师资队伍及教材
根据拟开专业建立老年大学教师师资库,按每学期所开专业优先在离退休人员和学校在职人员中聘用。
教材主要选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材编委会编写的教材。
三、老年大学拟办专业
专业的开办要适应老年人的需求,注重健身益智,修身养性,主要有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摄影、医疗保健等
四、老年大学招生宣传
老年大学的招生对象主要是我校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招生宣传主要是针对这部分人员,不对社会开展招生宣传。
五、老年大学办公地点及教室
办公地点设在离退休工作处。
教室暂定为X1-104,不能满足教学需要时再与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协商解决。
六、老年大学学员收费及教师课酬支出办法
我校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根据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为30元至50元,其他人员50元至80元。
教师课酬按每学时50元计算。
七、老年大学开办日程及教学安排
1、2013年元月确定老年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并对2013年春季拟开专业进行调查;
2、2013年3月确定2013年春季开办专业,完成教师聘任和招生报名;
3、2013年元月湖北理工学院老年大学举行挂牌典礼。
湖北理工学院老年大学以学期为单位安排教学活动,每学期的教学周为15周,每周每专业二学时,每专业共30学时,每学期的开课时间为湖北理工学院开学后的第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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